歷史
禁令標志
禁令標志
早在中國周代,已有"列樹以表道"的記載.在古羅馬時代,從羅馬到加普亞的軍用大道上設有里程碑和指路牌.但是大多數人認為現代道路交通標志的起源,應該追溯到1879 年12 月的英國--參加自行車聯盟的地方組織塞克林格俱樂部,在通往山區的道路上設置了一個預告危險的交通標志:"到塞克利斯特-這個山丘危險".這個用油漆寫在鐵板上的預告標志成為有史以來文字記載的Z早的道路交通標志.而Z早在道路上設置交通標志的行政管理部門,則是英國英格羅斯特郡的英特恩沼澤地路政局.它曾于1881 年10 月在莫特恩小山的明顯之處設置了警告標志.1901 年10 月,在得到格羅斯特郡州議會許可后,英國汽車聯盟在格羅斯特的巴德利普小山頂上設置了世界上Z初的汽車專用警告標志.后來,英國有關行政當局根據1903年頒布的《汽車條例》,獲得了設置交通標志的權力,并在同年3 月10 日向各地方行政局下發了"建議采用如下交通標志"的文件:即在木板上畫一個直徑457 毫米(18 英寸)的白色蛇,表示速度限制;紅圈表示禁止;紅線三角表示警告;菱形表示交叉點,危險的拐角,急轉彎場所.由于當時并不是所有的地方當局都接受上述建議,因此出現了交通標志不統一,不利于過往汽車司機馬上識別的混亂局面.直到1930 年以后,才使得統一的交通標志法令在英國各地獲得認可,使交通標志更加規范化.
1903 年,由于法國汽車聯盟的積極推進而使法國成為世界上Z早的在全國范圍內使用統一的汽車交通標志的國家.法國的交通標志當時在一塊又一塊黑色的木板上用白漆分別書寫"左拐""右拐"橋梁"危險的上坡路"等提醒司機注意的文字.
1908 年,在巴黎召開的首屆國際道路會議上,曾提出統一交通標志的議題,決定實行國際統一的交通標志.要求與會的國家和地區把統一規定的"路不平,交叉口, 彎路和前面有鐵路橫過"等交通標志符號畫在三角形的木板上,用紅線勾邊,使之醒目,但未達成協議.在歐洲、美洲、非洲多次召開會議,討論地區性或世界性的交通標志統一問題.歐洲各國乃至全世界的國家和地區的交通管理當局都把統一后的交通標志納入道路交通管理中,并根據36不同國家的道路情況,有所發展.
1935 年,美國版《統一交通控制設施手冊》(Manual of United Traffic Control Devices)出版,向全美國推薦了統一制作交通標志的辦法和標準,手冊里甚至還提到了建議使用"發光材料"制作交通標志,以改善夜間交通安全的條件.
1968 年,聯合國公布《道路交通和道路標志、信號協定》作為各國制定交通標志的基礎.從此各國的交通標志在分類、形狀、顏色、圖案等方面逐漸向國際統一的方向發展.伴隨著機動車的普及和道路發展,越來越多的國家和政府意識到了交通標志標線的重要作用,在一些發達國家的帶領和推動下,利用這些簡單的交通控制設施,實現了交通安全與管理技術水平的不斷提高.同時,在歐盟、聯合國等國際組織的努力推動下,越來越多的國家加入了國際道路交通標志、信號的統一運動中,想方設法為實現國際便利交通,進行新的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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