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國內多個城市出現了較大面積的路燈和交通標志桿的改造設計和建設,起到了整合資源、集約利用、美化城市環境的良好效果。合桿的設計固定了交通標志和路燈的空間位置關系,夜間路燈開啟對于交通標志的視認性產生了不良的影響。本文通過實測試驗的方法驗證了影響的程度,并探討了針對性的解決方案。
研究背景與目的:
交通標志的主要功能是向道路使用者提供警告、禁令、指示、誘導信息,以達到交通順暢、安全、低公害和節約能源的目的。道路上的導向標志系統,是道路使用者獲取方向、地點、距離等信息的主要依靠。駕駛人員根據完整的信息系統行駛,可以避免問路而延誤時間,不走錯路而直達目的地。如何正確、完整地捕獲有效信息,除合理設置標志桿,重復顯示一些重要信息以外,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就是標志的可見性和易讀性,特別是夜間交通標志良好的視認性。
目前,南京市(及國內的杭州、上海、蘇州等)多地均在進行交通標志桿與路燈桿的合并設置,此舉有利的方面很多,但對于夜間路燈下的交通標志視認性產生了不良的負面影響較大。逆反射標志不能主動發光,因此主要依賴外界光源來實現夜間視認。
本次項目計劃開展夜間條件下標志桿和路燈件相對位置對于交通標志視認性的影響試驗,得到相關數據成果結論,同時給出改善性建議,提高道路夜間的安全服務水平,減少事故發生,提高通行能力作出有益的貢獻,以全面成功應用于南京市乃至中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領域。
試驗設計:
針對道路逆反射指路標志,比較標志桿和路燈桿的相對位置,對于逆反射指路標志夜間視認性的影響差異。具體方法是夜間在標志牌前方相同距離擺放相機,并模擬駕駛者的眼睛高度,采用完全相同的拍攝參數和視角,分別拍攝標志桿位于路燈桿后、標志桿與路燈桿并設,標志桿位于路燈桿前的照片,確保拍攝結果的可對比性。
試驗變量:
本次試驗主要針對城市道路逆反射指路標志進行,各試驗組的自變量、因變量和其他變量控制如下所述。
自變量:
各試驗組的自變量為標志桿與路燈桿的相對位置,即包括Ⅰ類情況(標志桿在路燈桿之后)、Ⅱ類情況(標志桿與路燈桿并設)和Ⅲ類情況(標志桿在路燈桿之前)三種位置形式的分類。
因變量:
各試驗組的因變量為:在相同距離下所拍攝照片中標志牌面信息的視認性能,即可辨析程度。
其他試驗變量控制:
本次實驗主要考察標志桿與路標桿的相對位置對交通標志夜間視認性的影響,綜合考慮該交通運行環境下駕駛員的特性,認為20m獲取指路信息較為有效。因此試驗采用的拍攝距離為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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